為加強山西省煤層氣礦業權審批改革,在深入調研、充分論證、廣泛征求意見、與國家部委溝通對接的基礎上,3月30日山西省政府發布《山西省煤層氣勘查開采管理辦法》。該《辦法》將于5月1日起施行。
《辦法》共8章46條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》等法律法規和中辦國辦《關于在山西開展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》,立足山西省實際,確定了煤層氣資源勘查、開采及監督管理應遵循的原則,明確了各級政府、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職責,對煤層氣礦業權出讓制度、調查勘查行為、煤層氣開采活動、礦業權出讓收益等作出了規范。
業內普遍認為,《辦法》的出臺對山西省提高能源領域治理能力,規范煤層氣勘查開采行為,促進煤層氣增儲上產,加快把煤層氣產業打造成支柱產業將產生重大影響。